近日,徽州区“举旗帜·送理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走进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度我公司固体废物防治信息公示如下:安徽新远科技股份...
单位、个人购买相关危险化学品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我单位将严格审核购买人购买资质、资格条件,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2022年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内部公示。名称:2022年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单位: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示内容:安全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度我公司固体废物防治信息公示如下:安徽新远科技股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污染治理措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